管理登陆

政府管理系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1-06-13

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简称SRTP)是高等学校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提高我系本科生培养质量,规范本科生科研实践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至诚学院政府管理系行政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专业特色,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政府管理系大三学生参与SRTP所获的学分可作为行政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专业的“科研/科技实践”课程学分。/r/n

第一章  总则/r/n

第一条  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简称 SRTP)是我系培养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的重要计划,是我系实施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科学研究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r/n

第二条  政府管理系实施SRTP旨在:(1)为学生提供科研训练机会,使之尽早进入专业科研领域,接触公共管理、信息管理学科前沿;(2)充分利用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的优质教学资源,因材施教,提高我系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3)组建学习型本科生科研团队,增强学生的科研意识、创新意识和劳动观念,锻炼学生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实践动手能力。(4)以生为本,教学相长,促进师生互动,增进师生之间的理解与合作。(5)以“研”促“学”、增“产”,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和科研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我系学生在导师帮助下创作优质科研成果,增强我系的社会服务能力。/r/n

/r/n

第三条  为了鼓励我系学生积极参加科研活动,调动教师指导SRTP的积极性、主动性,本系特拨SRTP专项科研经费,对学生科研项目进行资助,并给予指导教师适度补贴。/r/n

第二章  组织机构/r/n

第四条  政府管理系组建SRTP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管理SRTP所有工作,具体涉及:项目申报与立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评审与奖励;项目经费管理等。/r/n

第五条  政府管理系SRTP领导小组实行组长领导下的副组长负责制。组长统筹管理本系SRTP,副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SRTP各项工作。/r/n

第三章  项目申报、立项/r/n

    第六条  政府管理系SRTP项目申请者为本系学生。其中,政府管理系大三学生,必须参加SRTP,享受系专项经费资助,所获的学分作为行政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专业的“科研/科技实践”课程学分;政府管理系其他年级的学生,自愿参加,经费自筹,不获学分奖励。申报小组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申报手续,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书面文件、资料。/r/n

第七条  SRTP项目申报程序。/r/n

1)征集选题,发布SRTP立项年度指南。根据公共管理、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每年5月初,由政府管理系SRTP领导小组向有关教师征集项目选题,编制《政府管理系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年度指南》。立项年度指南应注明以下信息:指导教师;课题名称;调研时间;调研地点;调研对象;调研的主要内容;备选课题等。/r/n

2)组成SRTP项目组。按照双向选择、统筹规划、合理分工、权责明确等原则,学生以SRTP项目组的形式开展项目申报。项目组人数为6-10人,各组应选定组长、副组长各1名。SRTP项目分组以专业为基础,各组的所有学生原则上来自同一专业。每个学生只能同时申报、参加一个项目。原则上不支持学生以个人名义申报项目。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组成员维持不变。/r/n

3)确定指导教师。SRTP 项目实行导师制。每项目组均应自愿选定,或由系协调后,统筹配备1-2位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具备一定科研能力与经验、热心政府管理系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为政府管理系的学生辅导员、专职任课教师,以及福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专职教师或科研人员。条件成熟时,也可聘请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各组SRTP各项工作。为保证SRTP实施效果,每位导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组指导教师维持不变。/r/n

4)项目审核与审批。各小组在导师指导下,如实填写《至诚学院政府管理系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同意后,交系团委汇总。系SRTP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学生资格、指导教师、项目内容、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由系团委书记、系主任助理、系主任审批。/r/n

5)项目立项。经系SRTP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SRTP项目予以立项,并预支部分项目经费。/r/n

/r/n

 第八条  SRTP项目立项原则包括:/r/n

1)可行性原则。应从本科生的实际能力出发选题,充分考虑政府管理系行政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专业本科生的知识结构、基础理论、综合素质。项目选题应充分利用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的教学科研资源。项目执行期不超过1年,在经费允许范围内能够完成。/r/n

2)创新性原则。以学生兴趣、专业特色为出发点,SRTP项目内容涉及公共管理、信息管理学科前沿、新兴管理技术与方法、时政热点等,有助于开拓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科学素养。/r/n

3)实用性原则。SRTP项目有助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锻炼学生实践能力。/r/n

第四章  项目实施/r/n

第九条  SRTP项目经系批准立项后,项目组在导师帮助下开展SRTP相关工作。SRTP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组长由学生担任,在导师指导下对项目负全责,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分配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的任务,明确职责、权利与义务。项目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各项工作。/r/n

第十条  SRTP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应充分发挥学习、科研、实地调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制定方案、设计或实验、分析总结等方面的能力训练,从而锻炼实践才干。指导教师应积极发挥指导作用。/r/n

第十一条  SRTP项目调研时间由各组成员与指导教师商议后灵活确定,可以充分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周末开展调研,以不影响正常课堂教学秩序。如因课题性质特殊,需在正常上课期间外出调研,需经系主任、系主任助理、辅导员同意后,并经系教学办、院教务部审批、备案,学生办理请假手续后方能外出调研。同一专业单次外出调研的学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请假天数不超过2天。/r/n

第十二条  SRTP领导小组将及时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进度,对立项后无故不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项目、项目执行不力等情况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中止项目等处理。/r/n

/r/n

/r/n

/r/n

第五章  项目中期检查/r/n

第十三条  系将组织专家对所有SRTP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以便发现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中期检查时间为每年11月中下旬。各项目组应如实填写并向系教学办提交《政府管理系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r/n

第十四条  《政府管理系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SRTP项目进展情况;实施SRTP所存在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措施;SRTP下一步进度安排;学生参与SRTP情况;导师指导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指导教师应在SRTP中期检查表中填写意见和建议。/r/n

第十五条  SRTP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阅SRTP中期检查表,并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支持或终止SRTP项目。必要时,将抽取部分项目组开展中期答辩,检查项目实施情况。/r/n

第六章  结题验收、评审、奖励/r/n

第十六条  每年3月,系将安排组织SRTP项目组结题验收。项目结题时,各组必须向系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1)成果形式。SRTP成果形式包括论文、调研报告、产品、专利、实物装置(如照片)等。其中,调研报告格式参照执行《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装订规范》。若项目组已经发表学术论文,应当提交论文复印件。(2)政府管理系SRTP项目结题表。各组应如实填写结题表中的“研究成果简介”等基本信息,涉及成果概述、特色与推广应用价值、心得体会、问题与建议。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参与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评定成绩。/r/n

第十七条  系收集项目结题材料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并核算SRTP项目组团体成绩与个人成绩。SRTP项目组团体成绩实行百分制,以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百分制,占50%)、专家评定成绩(百分制,两名专家评定,各占25%,总计占50%)为基础。系SRTP领导小组根据SRTP项目组团体成绩和每名学生参与项目的工作态度,参考指导教师、学生组长、系团委的意见,评定每名学生的个人成绩(百分制)。各组中,个人成绩(百分制)的平均分,等于本组团体成绩。百分制个人成绩将折算为五分制个人成绩,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r/n

第十八条  政府管理系SRTP实施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对过期未结题而又未经批准延期的项目,不再下拨剩余项目经费,并取消指导教师下一年度的指导资格。如因态度不认真、工作拖延等主观原因致使项目失败者,将对项目组成员予以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r/n

第十九条  系建立 SRTP与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经本组其他成员和指导教师一致同意后,SRTP项目调研报告主要执笔人按毕业论文要求修改完成的SRTP报告,可作为个人的毕业论文。成绩优秀的调研报告可以推荐为系或院级优秀毕业论文。/r/n

第二十条  经立项的 SRTP项目知识产权属于该项目组所有成员。若项目主持人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将调研报告修改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应当将本组所有成员作为论文合作者,并注明指导教师姓名。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后的学分奖励执行至诚学院教务部的有关规定。/r/n

第二十一条  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合法的正式刊物为准。学术论文发表所需的版面费由系专项经费资助,根据论文的作者署名顺序和刊物级别等差异,资助金额不同。资助金额参照《至诚学院政府管理系大学生课外活动奖励实施细则》中有关论文发表的现金奖励规定,并适度上浮。享受版面费资助的SRTP项目,不再重复给予论文发表现金奖励。同一SRTP项目,原则上仅享受一次版面费资助机会。若发表学术论文时无需版面费资助,则按照《至诚学院政府管理系大学生课外活动奖励实施细则》颁发相应奖金。版面费资助标准如下:/r/n

1)学生为第一作者/r/n

/r/n/r/n/r/n/r/n/r/n/r/n
/r/n

项目/r/n

/r/n

刊物级别/r/n

/r/n

版面费资助/r/n

/r/n

导师奖金/r/n

/r/n

期刊/r/n

/r/n

CSSCI核心期刊;985高校校报/r/n

/r/n

1200/r/n

/r/n

400/r/n

/r/n

其它核心期刊;211大学学报/r/n

/r/n

900/r/n

/r/n

300/r/n

/r/n

一般CN学术期刊/r/n

/r/n

400/r/n

/r/n

200/r/n

2)学生为第二作者/r/n

/r/n/r/n/r/n/r/n/r/n/r/n
/r/n

项目/r/n

/r/n

刊物级别/r/n

/r/n

版面费资助/r/n

/r/n

导师奖金/r/n

/r/n

 期刊/r/n

/r/n

CSSCI核心期刊;985高校校报/r/n

/r/n

600/r/n

/r/n

200/r/n

/r/n

其它核心期刊;211大学学报/r/n

/r/n

450/r/n

/r/n

150/r/n

/r/n

一般CN学术期刊/r/n

/r/n

200/r/n

/r/n

100/r/n

备注:(1)一般CN学术期刊中,不包括福州大学不认定的刊物;(2)其他核心期刊,是指CSSCI之外,属于北大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的期刊;若部分211大学学报属于CSSCI期刊,执行CSSCI奖金标准。(3)《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试行办法》中认定的顶级、一类期刊,版面费资助标准参照CSSCI核心期刊的资助标准;(4)如本系学生为学术论文的第三及其以后作者,不享受版面费资助。(5)政府管理系专职教师指导SRTP项目组学生发表论文,执行《至诚学院政府管理系专职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计算相应工作量,不再重复核发奖金。/r/n

/r/n

第二十二条  SRTP 项目结束后,由系SRTP领导小组会同系团委、系教学办、行政办开展 SRTP活动总结、交流和宣传活动,系团委负责将有关项目档案归档。/r/n

/r/n

第七章  经费管理/r/n

第二十三条  SRTP项目经费由政府管理系行政办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可以跨年度使用。如发现有经费使用不当、项目组没有或很少活动、成员不遵守有关规定等现象,系有权对该项目组实施警告、停止经费使用直至撤消该项目等措施,以保证 SRTP项目的有序进行。/r/n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组长应当详细记录本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r/n

(1)资料费:用于学生购买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的参考书籍、资料以及打印、复印费用。/r/n

(2)调研差旅费。包括调研过程中学生所花的交通费、餐饮费等。/r/n

(3)小型会议费。项目组召开小型专题会议所花的费用。/r/n

(4)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用于购买项目研究必需的消耗性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等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制作材料等。/r/n

(5)咨询费。项目组就SRTP向专家学者征求意见或建议而支付的费用。/r/n

(6)其他费用。/r/n

第二十五条  系设立SRTP专项经费。SRTP立项后按照学生人均400-600元标准进行项目资助。前期预支项目经费为人均400元,预支时间为每年6月。项目结题后,根据调研报告质量、项目评审成绩划拨剩余资金。若SRTP项目团体成绩不及格,不再划拨剩余资金。/r/n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费使用办法:  /r/n

项目经费必须用于 SRTP项目的必要开支,由项目组长统筹使用,相关发票需经指导教师审核、系审批后,方可报销。系团委、行政办将对SRTP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n

1)项目组长一般不能临时代理和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如转专业、病休、退学等),须写出书面申请,并经系SRTP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更换组长。/r/n

2)若项目不能顺利结题,停止下拨剩余经费。/r/n

3)所有发票报销手续原则上在项目结题后统一办理。报销时,所有发票都必须有项目组长、指导教师、系主任助理的签字,并按照至诚学院财务科的要求,统一粘贴在票据单上,所有发票总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总额。/r/n

4)粘贴好的报销单据必须经系行政办审核并经系主任签字后,到至诚学院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r/n

5)报销凭证必须是符合至诚学院财务科规定的各类正式发票,“收款收据”不予报销。购买多种物品的,必须提供所购物品的详细清单。/r/n

第二十七条  对于指导 SRTP项目并按时、顺利结题的指导教师,系将依据其指导力度对每个项目分别给予专项补贴,但指导教师不得从学生SRTP项目经费中支取任何费用。给予导师的补贴包括:/r/n

1)导师陪同学生调研的交通费补贴。若指导教师全程陪同、指导本组学生外出调研,导师的交通费(限火车票、汽车票)由学生组长暂垫,调研后由导师本人到系行政办报销(车票需经学生组长、导师本人签字),指导教师报销的交通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元;若项目组单独调研,指导教师未陪同,不支付导师交通费补贴;若调研项目为导师本人课题,导师本人独自调研,本系学生未随同前往,则导师的交通费不予报销。/r/n

2)项目指导补贴。除交通费补贴外,系向指导教师发放600元项目指导补贴。若指导教师为政府管理系专职教师,系为其计算15学时工作量,不再重复计发项目指导补贴。<, /SPAN>/r/n

第二十八条  SRTP项目经费使用应遵循至诚学院财务纪律,专款专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退回全部或部分拨款、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r/n

1)项目资助经费挪作他用的。/r/n

2)项目资助经费使用帐目不清,并不能合理说明经费去向的。/r/n

3)有剽窃他人成果或抄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r/n

4)其他应受处罚的行为。/r/n

 第八章  附则/r/n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161日起实施。/r/n

第三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政府管理系。/r/n

政府管理系SRTP项目申请表.doc/r/n

政府管理系SRTP中期检查报告.doc/r/n

政府管理系SRTP项目结题表.doc/r/n

政府管理系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doc/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