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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由2012年3月1日施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践行我系全方位教学,全方位育人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大学生队伍建设力度,在学生中树立起一批优秀学生模范,让他们在学习、生活和行为规范中起到表率作用,以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有为,从而在我系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经系领导研究决定在我系开展每月之星评选工作,特制定了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政府管理系全体学生
三、表彰名额
每月之星个人/团体奖一个。
四、评选要求
评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坚决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发现,则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学院和我系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2、思想积极上进,行为品质优秀,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3、有做出突出贡献,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一律优先考虑。
六、评选程序
1、到系网站下载或到机北202学生会办公室找值班人员领取相应的表格进行填写,之后于每月25日之前交至学生会办公室。
2、每月26日前评审小组召开小组谈论会,审查递交申请的同学。若有需要,还应安排相应的人员对申请人进行采访了解情况。
3、最后确定出来的评选结果将于次月上旬公布于机北二楼“每月之星”宣传栏,公示时间为一个月。
七、奖励办法
1、由团委书记或学生会主席定期在机北二楼大厅给每月之星颁发奖状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合影留念。
2、评选结果由系团委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3、在公示时间内,若出现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将会从重处罚,并取消评选资格,收回奖状。
八、备注
在评选活动开展中,如果有遇到不理解的地方,可以联系以下两位负责人。
杨同学:18059006584
林同学:15280034758/r/n
附件: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