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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团委学生会部门及成员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3-02-26

一、部门考核制度/r/n

1. 管理系学生会对各部门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每学期公布一次,并在每学年末进行总评。/r/n

2. 系学生会部门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主席团负责监督、质询。/r/n

3. 系学生会部门考核,学年总评的时间为每个学期期末。/r/n

4. 考核成绩在前2位的部门,授予“优秀部门”的称号,所在部门的部长将被评为“优秀团干”,并对部内所有成员在德育分的评定时给予适当加分。/r/n

5.  基础分部分:每学期40分,由主席团给出,具体内容包括:/r/n

(1).  部门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r/n

(2).  部门与主席团的沟通。/r/n

(3).  部门与其他组织、部门的配合。/r/n

(4).  部门内部干事的调动。/r/n

(5).  学生会整体活动的参与情况。/r/n

(6).  后备力量的培养。/r/n

6.   提高分部分:/r/n

(1). 计划与总结(10分):所有计划与总结(包括活动计划、学期计划、月总结、学期总结、学年总结、活动总结和工作简报)按时保质保量上交的,每份最高可加1分。活动全程资料按时完整上交的最高可再加1.5分。/r/n

(2).  例会(最高可得到8分):/r/n

1)  学生会委员例会:若某个部门的迟到人员(未请假者)累计达三次(以部门为单位累计),每三次扣部门0.5分; 若部门累计有三名成员无故缺席,扣该部门1分。/r/n

2)  学生会全体会议:参加人数不足80%的部门,扣1分。/r/n

3)  各部门工作会议:每高效高质召开一次,最高可加0.8分(以会议记录为准)。/r/n

4)  在一学期中,未因此项而扣分的部门,可加1分。/r/n

(3).    值班(最高可得到15分):/r/n

1)   办公室视值班情况对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评定。每次值班最高可加0.5分(中午、晚上各算一次)。其中,按时上下班:0.1分;卫生状况:0.1分;礼貌待客:0.1分;物品保管:0.1分;其他项:0.1分。/r/n

2)   办公室此项最高可加15分。若每次值班(中午,晚上算两次)其监察人员未到扣0.2分。此项由各当日值班部门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r/n

3)   记录若值班人员、监察人员均未到者,由主席团进行扣分。/r/n

(4)    物品保管及使用(10分):所有物品领取、借还事件按规定领取或者借出、归还并保证完好即可得全分。如有一次借出归还或者领取,不符合规定,最高可扣除0.5分;一次借出物品损坏或遗失事件最高扣除1分;如若办公室或其他提供物品的部门供给不及时或在主席团备份不及时,主席团有权在学期末评定中最高扣除5分。/r/n

注:此项采取扣分制,10分扣完为止。/r/n

(5)    财务(最高可得到8分)/r/n

账目清晰(3分),发票、支票、清单等报销凭证规范(3分),按时交帐报销(2分)。/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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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成员考核制度/r/n

1. 管理系学生会对各部门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可采用长短期(每活动完考核与每学年学期考核)相集合制度。/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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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人员包括:管理系学生会所有成员、班级班委干部。/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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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考核成绩位于部门前3位的成员,授予“工作积极份子”的称号;考核成绩位于班级前3位的班干,授予“优秀班级干部”称号,并在德育分的评定时给予适当加分。/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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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础分部分:每学期90 分,具体内容包括:/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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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态度(30): 关心学院及部门建设,积极组织或参加校院类的各项活动,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对分配的任务不挑剔,不推卸。工作踏实、努力,积极主动及时地完成部里分配的任务;有全局观念,准时出席部内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应事先交上请假条。工作主动性强,有一定的创新意识,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与组织管理能力以及集体荣誉感;能够正确处理与老师、部员的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同时对工作活动中准备不充分或组织涣散,影响工作者以及态度不端正,经常迟到早退,不能按进程完成工作任务的同学,按其性质恶劣程度给予一定的扣分。/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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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能力(30分):工作完成的质量高,效果明显;在部门内有较高威性,有能力指导内部成员开展工作,并能较好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同时对部门改革及工作的开展能够提出一些有创新性,建设性的意见,以促进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观察、组织、表达、交际等各方面的能力./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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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习学风(30分): 能合理分配工作与学习的时间,学习工作两不误。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风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课堂纪律、考场纪律,重视充实、拓展自己的知识面,积极为部门班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但对于学习成绩不合格者以及学习态度不佳,有违反课堂秩序、缺交作业以及受过各类行政处分等具体情况给予酌情扣分。/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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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分部分: (10分)/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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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对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适当的加分。如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及进步奖。/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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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校、院表彰及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等。/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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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团委学生会成员考核内容/r/n

1、系学生会对各部门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每学期公布一次,并在每学年末进行总评。/r/n

2、系学生会部门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主席团负责监督、质询。     /r/n

3、考核满分为100分,两学期分别核算,以两学期的平均分作为最后的考核成绩。/r/n

4、考核内容及细则 :/r/n

(1)评分项:(总分 60分)/r/n

以下各项由部门内部考核,将考核结果交由两委办公室审定,并上交主席团备案。/r/n

工作能力分:(20分)/r/n

j、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2分)/r/n

k、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5分)/r/n

l、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2分)/r/n

④、能把握全局,理论政策水平高,有一定的思想政治觉悟,具备学生干部基本要求。(3分)/r/n

⑤、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3分)/r/n

⑥、具有团队精神,关心他人,重视与同事的交流,经常与内部成员磋商,决策时充分考虑他人意见。(5分)/r/n

工作表现鉴定分:(20分)/r/n

①、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勤劳苦干。(2分)/r/n

②、模范地执行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2分)/r/n

③、能积极配合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3分)/r/n

④、按时召开、参加例会,并记录整理会议内容。(3分)/r/n

⑤、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5分)/r/n

⑥、准时认真地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3分)/r/n

⑦、部员对其工作表现评价良好。(2分)/r/n

以上六条中有记录的以记录为考核依据。/r/n

工作成绩:(20分)/r/n

①、本职工作开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5分)/r/n

②、工作反映、评价良好,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3分)/r/n

③、工作有创新,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5分)/r/n

④、对工作有认真地思考,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执行。 (5分)/r/n

⑤、对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勇于接受批评,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有超前意识,努力采取多样化手段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2分)    /r/n

(2)考核项:(总分 40分)/r/n

以下各项由素质拓展部考核,本着公平、公证的原则,并有主席团监督。/r/n

思想品行分:( 10分)/r/n

①、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2分)/r/n

②、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校的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的领导和安排。(2分)/r/n

③、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2分 )/r/n

④、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1分)/r/n

⑤、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及各项规章制度。(2分 )/r/n

⑥、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于公益事业,取得突出成绩。(1分)/r/n

学习成绩:(占5分)/r/n

学积分在85分以上记5分。/r/n

学积分在75分以上记4分。/r/n

学积分在60分以上记3分。/r/n

学积分在60分以下记1分。/r/n

在考核时交至两委办公室。/r/n

(3)奖励分项:(总分 25分)/r/n

①、本人受到校级表彰者加5分/次,受到院级表彰者加3分/次,次项最高不超过10分。/r/n

②、本人被评为工作先进个人加3分/次。/r/n

③、部门每被通报表扬部长加3分,副部长加2分/次,次项最高不超过9分。/r/n

④、通过自身努力为学生会争得荣誉者加5分。/r/n

⑤、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加2分。/r/n

⑥、敢于见义勇为,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成绩突出者加3分/次,此项最高不超过 6分。/r/n

⑦、所在宿舍为五星级宿舍加2分。/r/n

⑧、工作积极进取,主动分担部内以及学生会的工作,经常参加学生会的各种活动的,能为学生会其它部门服务,为学生会的发展做长远计划并被采纳的,视情况给以加分。(此项最高可至10分)/r/n

⑨、在学期末,根据学生干部参加活动的记录情况进行评定、总结,对活动签到率和日常签到率综合达到80%者给予一定加分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r/n

(4)减分项:(减分不封顶)/r/n

①、例会迟到者减1分/次,无故不到者减2分/次。/r/n

②、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休假除外)减1分。/r/n

③、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减2分/次。/r/n

④、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减2-5分。/r/n

⑤、受通, 报批评者减2分/次。/r/n

⑥、学生干部所在宿舍受院通报批评者减2分/次。/r/n

⑦、部门受通报批评,部长减5分/次,副部长减4分/次。/r/n

(5)淘汰项:/r/n

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干部并建议学院取消评优资格。/r/n

①、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r/n

②、考试作弊者。/r/n

③、学习成绩三门及三门以上不及格者。/r/n

④、行为自由散慢屡教不改者的干部规劝不听者。/r/n

⑤、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r/n

⑥、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r/n

⑦、严重违反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者。/r/n

⑧、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r/n

⑨、有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r/n

⑩、有铺张浪费、损坏公物者。/r/n

若还有其它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r/n

5、考核办法/r/n

(1)、每学期末考核一次,分优秀( 80分以上)、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档。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做劝其辞退或直接免职处理;符合淘汰项条件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淘汰。考核不合格或被淘汰者在综合素质测评时不予加分。/r/n

(2)、学生会主席团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共同考核;学生会各部部长由分管主席考核,最后定档由主席团审核确定。副部长、部员由该部部长考核后交由两委办公室,两委办公室将最终考核结果交主席团备案。/r/n

(3)、每次考核完毕,公示各干部的考核成绩,无异议即为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