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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湿地保护政策法规健全行政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2015-05-21

全国政协委托在皖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就巢湖湿地情况作了深度调研。现就湿地和巢湖湿地保护提出相关建议: /r/n

  一、建立完善湿地保护政策和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国家湿地保护法,逐步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制度、退化湿地恢复制度、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湿地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等,将湿地纳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进行确权登记,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编制全国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和长江流域湿地保护规划。/r/n

  二、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机构,严格落实湿地保护责任。推进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建设,落实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强化县、乡两级基层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r/n

  三、加大对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建立保护专项基金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湿地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r/n

  四、强化湿地保护科技支撑。注重对湿地保护模式、湿地修复关键技术、合理利用湿地模式等重要问题和湿地保护管理理论的科学研究,并加以推广应用;加强人才培养,推动现有科研成果转化为实用技术。/r/n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湿地保护意识。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把“世界湿地日”列入主题宣传活动内容。/r/n

  六、加大对安徽省和巢湖湿地保护的支持力度。建议将巢湖湿地纳入长江流域湿地保护规划中,加快巢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实施巢湖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巢湖、升金湖、太平湖、华阳河湖群申报国际重要湿地。/r/n

2015年05月21日10:21    来源:人民政协报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