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特制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SPAN>试行)/SPAN>》,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附:/SPAN>/B>《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SPAN>试行)/SPAN>》/SPAN>/B> /SPAN> /SPAN>/SPAN>/B>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SPAN>试行)/SPAN>/SPAN>/B> 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既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开拓创新能力的一次教育过程,也是对学生素质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过程。针对我院学生的实际状况及人才培养目标----/SPAN>培养素质好、能力强、并具创新意识的本科层次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