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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财务管理教研室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展开研讨与学习

发布时间:2019-10-31

    

20195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修订后的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617日开始生效。

为了认真学习领会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原则要求,我系财务管理教研室于20191030日在机械北楼302室开展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研讨与学习,教研室主任季国民主持会议,全体教研室成员出席本次研讨会议。

季国民老师就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准则适用范围、债务重组中债权人会计处理、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会计处理、披露要求和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不再计入“营业外收支”等内容与全体与会成员进行深入探讨与学习,并通过实际案例的运用对相关重难点进行分析。在研讨会进行过程中,与会的教师积极参与,气氛融洽热烈,取得满意的成果。同时,与会教师表示本次研讨学习使其受益匪浅,为全面适应新准则做好准备。